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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土新增“3507+1647”,所有市外来(返)苏州人员须主动登记!

苏州普法 2023-04-23


3月14日0-24时
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
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507例



苏州新增阳性感染者10例


3月14日0至24时

苏州新增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0例

以下相关人员为活动轨迹

(点击可查看详细通告)



来(返)苏州人员信息登记


苏州发布疫情防控通告
来(返)苏州人员均需进行登记(点击可查看详细通告)


(点击查看大图)



部分地区划定社区防控区域


目前,姑苏区、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已经划定封控区、管控区和防范区请广大居民配合防控工作

(左右滑动查看,点击可查看详细通告)




部分文化场馆、景区暂停开放


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要求

苏州部分文化场馆、景区景点

发布最新公告

暂停开放、暂停服务、活动延期


(点击可查看详细通告)



当前,防控形势更趋严峻复杂

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流调工作

黄码和红码人员请按规定防疫

否则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


拒绝配合流调,罚!

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,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,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。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(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)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,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,构成妨害公务罪。



黄码、红码不配合防疫,罚!

健康码为黄码、红码的人员,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,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,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。




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

规范佩戴口罩,少出门少聚集

这是对自己负责

也是对他人负责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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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来源:苏州发布

苏州普法(etongshuofa)综合整理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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